作者:罗平汉摘自:《墙上春秋——大字报的兴衰》
自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的二十余年间,我国广袤的土地上粘贴了无数张大字报,其数量恐怕已无法确切统计。回想起那段岁月,能够读书写字的人,未曾撰写过大字报的,或许寥寥无几;而未曾目睹过大字报的人,更是屈指可数。大字报在那个时代的中国政治生活中,成为了独树一帜的景观。
何为大字报?《现代汉语词典》中并未详细记载,而洋洋洒洒千万字的相关内容亦无从查阅。汉语大词典关于这一点,原文并未详加阐释,即便在经过修订的《辞海》与《辞源》中亦难觅踪迹。或许是这些知名辞典的编纂团队不慎遗漏,亦或是因实在难以解释而选择弃之不录,具体情况不得而知。
大字报的起源时间是什么时候?1958年3月,在成都会议上,领导人在讨论农村普及大字报的益处时指出:“我国自子产即时出现大字报。子产春秋时期的郑国便已有其身影,如此看来,大字报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就其形式而言,古代的揭帖与大字报有着诸多相似之处。所谓揭帖,便是张贴的启事。追溯其起源,大字报的历史无疑悠久而深远。
1957年,那场后来被称作“严重扩大化”的反右派运动风起云涌,标志着大字报的广泛流行。首见大字报的高校为北大。。
1957年5月19日的拂晓时分,北大校园内首次亮相了第一张大字报。大饭厅在这面灰蒙蒙的墙壁上,赫然映入眼帘的是对北京大学团委派往共青团三大代表产生方式的质疑。遗憾的是,这份醒目的大字报并未在当时的报刊和书籍中留下记录,导致我们今天无法完整地了解其全文。紧接着,哲学系的龙英华亦张贴出了一份醒目的大字报,倡议在墙面设立一片民主园地,以便广泛开展讨论与争鸣,助力整风运动。
随后,一张张醒目的大字报依次张贴而出。这一天,后来在北大学子的口中,被赋予了一个特定的名称。“五一九运动”。
这些大字报色彩斑斓,既有鲜艳的红色、翠绿的绿色,亦有以废旧报纸拼凑而成者;其形式同样多样,短篇文字、杂谈随笔、标语口号、对联韵语,乃至漫画插图,琳琅满目,无所不包。
在那一年盛夏的酷热之中,因撰写大字报而被冠以“右派”之名者有之,因他人所写大字报的揭露与批判而获此称号者亦不乏其人。大字报作为一种斗争手段,实则既不利于资产阶级,亦不利于无产阶级。看似借助大字报等工具,我们取得了反右派斗争的所谓“胜利”,然而这一“胜利”的代价却是极为沉重的。且不论那五十余万被错误地划为“右派”者的悲惨境遇,就我国年轻的共和国而言,这些人中不乏才华横溢的知识分子,他们在被划为“右派”后,遭受了种种不公的处分,导致他们难以贡献自己的宝贵才智。更为严重的是,这场严重扩大化的斗争,使得党对我国阶级斗争的形势作出了脱离实际的严重估计,重新给知识分子戴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导致了指导思想上“左”倾错误的产生。
在反右派运动期间,大字报的广泛应用催生了激烈的辩论风潮;而在这些辩论中,大字报往往成为了重要的辩论工具。此现象与先前的“大鸣大放”运动相呼应,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波澜。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在高等学府及党政机构中,此类做法已被普遍采纳。由此,人为地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政治紧张与不稳定。反右派斗争的过度扩大化,背后有多重原因,其中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在运动中的广泛应用,是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关键因素之一。
颇具讽刺色彩的是,原本被称作右派分子“向党进攻工具”的大字报,在反右派运动中竟反转为抵御右派“进攻”的利器,更获得了最高领导人的多次赞誉,被誉为“一种极其有效的新型武器”。随后的整改、“双反”(反浪费、反保守)以及“大跃进”运动中,大字报的使用更是蔚然成风。当时的宣传舆论工具亦对大字报的功效大加吹捧,将其效用渲染得神秘莫测、玄之又玄,在那个崇尚神话的时代,由此制造出诸多令人捧腹的荒诞之事。
“大跃进”运动落幕之后,大字报的身影在一段时间内悄然消失,沉寂了数年之久。然而,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自北京大学起,大字报又重新活跃起来。聂元梓等人贴出所谓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开始,大字报的狂飙再次席卷中国。在“文化大革命”这个大动乱的年代里,大字报制造出了一个又一个悲剧,一桩又一桩冤案。个别人因为写了一张“革命”大字报而飞黄腾达青云直上,而包括国家主席在内的许多人则被大字报诬陷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等被打倒在地,并踏上一只脚,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文化大革命”与“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文化大革命”为“四大”的运用搭建了广阔的舞台,而“四大”也使得“文化大革命”引发的动荡局势愈发严重。事实表明,大字报虽然表面上看似有助于揭示矛盾,实则往往成为少数野心家和阴谋家所利用的工具,以实现篡党夺权的野心。以大字报为核心的“四大”,并未真正推动民主的发展,反而导致了民主与法制的严重破坏,进而引发了全国范围的大规模动乱。
当年流行“自我安慰语”。天下乱,致治。‘文化大革命’表面上看是自乱阵脚,实则是对敌人的深刻搅扰。实际上,不论是“看似”还是“实则”,都不过是自乱阵脚。真正的敌人正暗中觊觎,他们巴不得看到中国陷入混乱!
大字报表面上看来谁都可以使用,但事实绝非如此,且不说那些已被划出人民队伍之外的所谓“牛鬼蛇神”没有张贴大字报的权利,就是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看法,对权倾一时的“中央文革小组”稍有不满,或对有些掌了权的“造反”新贵有些看不惯,但还是位列于人民内部的人,一旦把自己的看法、不满用大字报表达出来,顷刻之间就变成了“反革命分子”,发配到了“地、富、反、坏、右”的行列中去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人民代表选出的堂堂国家主席,在受到诬陷的时候,贴出一份答辩的大字报,不是眨眼之间被撕成了碎片么?
大字报的核心作用,首先在于揭露,其次在于批判。前者常以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为手段,后者则随意将问题上纲上线,胡乱加之于他人。无论哪种作用,其基本手法都是偏颇和不实的言辞,根本不容许被揭露、被批判者进行申辩与反驳。所谓的以大字报形式进行的大辩论,实质上是一场大批判,正是由此产生了大量冤假错案。
在“文化大革命”狂潮中,大字报的撰写模式几乎趋于标准化。通常以领袖语录作为引子,选取其中符合己意的部分。随后,笔触转向描绘一片大好形势。紧接着,转而聚焦于被批判者的个别言论,或是断章取义,或是移花接木,或是无中生有,或是牵强附会。在此过程中,辅以“砸烂”“横扫”等极具“革命”色彩的词汇,随意提升批判的高度,任意进行口诛笔伐,意图将批判对象置于绝境。用那个时代的流行语来说,便是要将对方置于死地,方能心满意足。将其击倒,继而狠踩一脚,使其永世不得翻身。“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可以说催生了大字报的恶性膨胀,而大字报的这种恶性膨胀,进一步加剧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社会动荡和混乱。
大字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源于其形式本身的不当,更在于它被滥用于发动政治运动,开展政治斗争,成为实现特定政治目标的手段。此类政治运动,往往是在“左”倾思想的指导下被激起的。正因如此,大字报除了人为地加剧阶级斗争,破坏人民群众间的团结之外,难以发挥任何积极的作用。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那些直接受命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大字报,更是他们用以推翻老一辈革命家,实施篡党夺权阴谋的利器。
大字报表面上是发动群众,发扬民主,实际上是利用群众,压制民主。 大字报的流行,与中国政治舞台上盛行的“左”倾思潮息息相关。每当“左”倾之风盛行,大字报的市场便随之活跃;而每当“左”倾势力有所遏制,大字报的景气便迅速低迷。一部关于大字报兴衰的史实,实际上记录了“左”倾思想对中国造成的深远危害。
诚然,在个别问题上,大字报发挥过积极作用,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字报也曾被人们利用来作为反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武器。但是,大字报作为所谓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四大”的最主要方式,从总体上讲,其消极和破坏作用,要远远大过它的积极作用。
至1975年,大字报的影响力已然式微,却意外地被纳入了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人们对“文化大革命”反思的日益深入,大字报的诸多弊端也逐渐被众人所洞察。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上,谭震林在书面陈述中,他深刻揭示了“大字报”这种所谓的“大民主”实质。他言道:
“所谓的‘四大’并非真正的民主体现,实则沦为‘文革小组’手中强力的棍棒。‘文革小组’一旦决定打击某个对象,顷刻之间,满城皆是大字报铺天盖地。那些遭受大字报揭露、批判和打击的同志,无论他们如何努力撰写个人辩论的大字报,不论数量多少,都无法张贴出来;即便侥幸贴出,也会迅速被其他大字报所淹没。故而,我们无法将其称为‘大民主’,亦不能简单地将‘四大’的取消等同于‘大民主’的消失。”
一月中旬的1980年,中共中央组织了一场干部集聚的会议。邓小平在呈递《当前的形势与使命》的报告中,他针对“四大”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强调:
“所谓‘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其规定载于宪法之中。回顾历史,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四大’措施作为一个整体,从未发挥过积极作用。理应赋予群众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让他们能够对领导进行负责的批评和提出积极的建议。然而,‘大鸣大放’等做法显然并不适合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根据长期实践和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意见,党中央拟向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宪法中有关‘四大’的条款。”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召开之际,中共中央郑重作出决策: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提议废除“公民拥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等方式表达意见的权利”的相关规定。
4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京城召开。在为期一周的会议议程中,中共中央关于撤销“四大”的提议成为焦点议题之一。
在这些人大常委会成员中,他们对“四大”的负面影响有着深刻的亲身感受。提及往昔那些“炮轰”“勒令”的标语大字报,委员们仍心有余悸,不寒而栗。
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副主任杨秀峰从法理层面,深入剖析了取消“四大”的四项充分理由:
一、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这些条款旨在保障公民应得的民主权利;相较之下,“四大”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阻碍了公民正当民主权利的实现。
二、把“四大”写进宪法中,使少数坏人在法律上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四大”的旗号,制造事端,向无产阶级进攻,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
三、将“四大”纳入宪法,可能导致部分人士借此滋生派别纷争,引发混乱,扰乱工作、生产、教学与生活的正常秩序,从而不利于国家四个现代化的建设进程。
四、开展“四大”活动易于导致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泄露。自“文化大革命”时期至“西单墙”事件,诸多不法分子正是通过大字报等途径,泄露了大量的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
与会的人大常委会成员们,一致表示支持废除“四大”,并向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审议请求。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正式取消所谓的“四大”条款。
在198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得以正式通过。在此次宪法修订中,有关“四大”的相关条款已被完全删除。
大字报已成历史。